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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布第33/2025-Customs(ADD)號通報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8月18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沙特阿拉伯、泰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的液態環氧樹脂(Liquid Epoxy Resins)作出的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決定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分別如下:中國大陸為37-258美元/噸,韓國為184-483美元/噸,泰國為119-331美元/噸,沙特阿拉伯為175美元/噸,中國臺灣地區為115美元/噸。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39073010和39073090項下的產品。涉案產品不包括固體、半固體、溶液或水性環氧樹脂和共混改性液態環氧樹脂以及溴化溶劑型環氧樹脂。措施自本通報發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國內企業Atul Limited和Hindusthan Specialty Chemicals Lt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沙特阿拉伯、泰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的液態環氧樹脂啟動反傾銷調查。2025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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